湖北省政府国资委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印发《推动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方案》,以更大力度推动省属国企盘活国有存量资产,推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。其中提到,明确可证券化资产分类,开展全面对照清查。 省属企业清查股权、实物资产、债权、特许经营权和未来收益权等五类可证券化资产,摸清存量底数并建立清单;有效整合利用,持续分类推进证券化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,推进股权类资产证券化。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、技术创新能力、业绩规模和发展阶段,推动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。开展并购重组,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。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(OTC)功能作用,高效对接资本市场。新建“国企改革”专板、建好“专精特新”专板、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。发挥地区金融资源优势,提供金融服务保障。支持商业银行为省属企业并购提供资金。(证券时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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